为何要运用闪光灯?
我是上一年 4 月份初步仔细扫街的(那时偶然发现了 Eric Kim 的网站),在那曾经我从来没想过(也不敢)在街上挨近陌生人拍摄。在 5 月份到 9 月份这几个月里,我拍了大概六七十卷底片,却得不到啥好的相片──我发现自己拍的相片通常都只是主体风趣,但布景却是凌乱无章的,也就是说我并不能将主体从布景中分离出来。 Bruce Gilden 也说他 1980 年的时分在纽约拍了 600 卷底片,却也得不到一张好的相片,要素也是由于他无法将主体从布景中分离出来,于是他才毅然决定运用闪光灯。好吧,那我运用闪光灯的要素也是差不多的,主要是为了将主体从布景中分离出来(终究中国的大街是在是太凌乱了)。我也很喜欢 Bruce Gilden、Charlie Kirk 相片中那种闪光灯带来的特有的能量、动感、生机。
假如你运用闪光灯拍摄的话,你会发现相片中闪光灯照到的部分会非常非常地尖利,成都摄影培训通知你通常比你用 1/1000 秒拍出来的东西还要尖利,细节也更加地丰盛。在晚上的话也不用把光圈开到最大(即使是晚上我仍是会用 f/16),即使是用 1/2 秒的快门速度也能中止一个移动中的人物主体(只需闪光灯的光能照到他),而闪光灯照不到的布景则会变得迷糊(我通常称之为 “motion blur”)。听上去是不是很神奇?好吧,那我就不卖关子了──前方干货来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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